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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么奇葩呢——硬生生把喜欢自己的学长,写成喜欢他。在书里还他妈追求他?
膈应人不?
可明明在高中的时候厉择就讨厌莫争柯啊,还和他打架来着。难道是变相的喜欢?
“诶,你不知道吧,”旁边一女同事手肘碰了碰孟征的手臂,歪着头小声说,“这就是一直追求我们老板的莫律师。”
孟征从回忆里出来,眼神复杂地看着莫争柯走进厉择的办公室,敷衍地回应同事。
女同事丁绿是个话多又八卦的人,她继续说:“莫律师是‘江远律师事务所’的高级律师,在一次业界酒会上认识了咱老板,之后就展开追求攻势了。”
“对对对,咱老板一直没有谈恋爱,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喜欢男的还是女的,追咱老板的男女都有,可他从来都是直接拒绝,唯有莫律师他没有拒绝。”另一个女同事巩蜜说。
丁绿:“所以我们都觉得吧,莫律师有希望,大大的希望。”
“对,像我们老板这么高冷的人,能对别人的追求不拒绝,一定就是有意思。”巩蜜信心满满地说。
孟征忽然觉得好笑,拳头遮住自己的嘴巴憋住笑。
很喜剧不是么,这哪里是自己插足他们的感情,分明是厉择插足自己和学长的感情。
这让孟征怎么对学长讨厌得起来?
原著里的男二这么坏,本来还想着收拾收拾,但这下可能得手下留情了。
丁绿见孟征没说话,问:“你也觉得有希望是不是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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