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哈?!”
“在商业社会里,收入足够高的女人,确实比你更有资格做一个男人。”
这么说完,她拎起沙发上的保温杯,抬手对俞总说道,“走了哦。”
这个点的三里屯不好停车。加上喝了酒,只能找代驾。
陈撰的车停在机电院附近,步行到的 ot,夜半的工体街道不比白天冷清,来来往往都是夜行动物。他背着盛以晴一路走,倒引来不少目光追随,好几个男人的眼神不避讳在他身上打量,目光相接,抛出一个:“我懂你”的眼色。陈撰知道他们误会,也不理会,周遭随着脚步冷清下来,再往前走就是 nugget 了——这个地方,有些熟悉。
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,她在垃圾桶上驾着电脑加班,他给她递了充电宝,一晚上左顾右盼,就盘算着认识她。再然后她扭伤了脚,他背着她,就走在这条道路上。
三年后的月光依然如糖洒在脚下。背上的人似乎醒来了,带着酒味的呼吸从脖子后热气腾腾喷来,她唔了一声,问:“你谁啊?”
一边问,一边蹬腿轻轻踢他。
陈撰紧了紧托着她腿的手,声音倒是冷,只应一声:“我。”
好在盛以晴认出来,又唔了一声,将下巴枕在他的肩膀上,明知故问:“你谁呀?”
“卑微舔狗。”
他淡淡答。
盛以晴将脑袋埋在他肩膀上,昏昏沉沉,嘟囔:“我们回家么?”
“回你家。”他纠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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