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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尔-麦尔是一个出身普通,学校普通的律师,他的法学学位真的是在夜校中得到的,只比监狱里拿到学位好一点的地方。
比方恪的休斯敦大学都要差得多,和事务所里的那些哈佛娇子更是天壤之别。
他根本找不到工作,任何事务所都不愿意接受他。
根据方恪的了解,走投无路的麦尔先生只好让他同样失业的姐姐做他的秘书,自己在家里开业,接他能接到的一切案子。
虽然他一直对这段历史很少提及,但是他的姐姐曾经在方恪面前提及,她和她的弟弟最潦倒时连他们租的房子的房租都付不起了,全靠她和房东的“亲密关系”“口舌劝说”才让他们不至于流落街头。
但是就是这么个人,很快就在休斯敦城区不错的写字楼里,租下来一个楼层,建立了一个还算不错的事务所。
能够做到这一点,是因为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干成了一件大案子。
“杰克斯射击俱乐部劳务防护纠纷”,这件案子就是尼尔-麦尔事业大爆发的起源。
他在杰克斯射击俱乐部的这起劳资纠纷案件中,为二十多个分店超过两百名员工获取了超过五千万美元的补偿,他因此得到了百分之十五,也就是超过七百五十万美元的律师费,一举建立了自己的事业。
方恪毕业后因为家庭遭遇的灾难,没有立刻开始律师工作,所以没能成为这个事务所的元老。
和大型事务所提拔合伙人主要看业绩,出资只是小问题不同,这种小型事务所的初级合伙人的位置是可以完全依靠金钱获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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