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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时候,当人们控制不了事情的发展的时候,就会选择逃避,当然,这只是我根据自身反应推测的而已,做不得真。
最近工作完以后,我在也没去过那家肯德基,而是选择泡网吧。网络上的纵横睥睨,让我自信心空前高涨。再也不用去考虑如何面对让我欠她一千块钱的叶馨。
这天上午,我正在快餐店里守着电话机,百无聊赖的看着王小山调戏女顾客。心里一阵平静,只觉得生活如此普通,一切都还在掌握之中,我甚至可以看见十年后的自己在干什么。
“小二,上菜。”这时,一个彪悍的声音打断了我对人生的思考。
“来~嘞!”王小山很狗腿子的配合了一句。
“哎。”我叹了口气,看着叶馨远远地朝我比了一下中指,我就知道,再也没办法逃避下去,谁让我这么玉树临风呢。
我很潇洒的甩了一下头发,夺过王小山手里的餐盘,来到叶馨对面,刚准备坐下,却被黑白店长叫住了:“非礼,送外卖去。”
人生是充满戏剧的,当我鼓足勇气,带着杀气,打算跟叶馨说‘大姐,你还是回火星去吧,地球很危险滴。’的时候,黑白店长一个命令让我直接偃旗息鼓。乖乖的出去送外卖。
我在外面转了好大一圈,就是不想回去,我不想面对叶馨,只是因为她有钱,她比我高端大气。十八年的贫穷让我只剩下一点可怜的自尊,我记得我爸曾经跟我说过让我去当上门女婿算了,当时我只觉得自己血气上涌说了句毋宁死。我是个严重大男子主义的人,如果我对叶馨没意思,只想和她做普通朋友,也许我们会很友好的坐在肯德基谈理想,谈人生。然而很明显,十几天的相处,让我对这个向往ziyou,又有点任性的女孩产生了爱慕。我很害怕,等我表明心迹后,她会有些愧疚的说‘李非,你是好人,但我们不合适,因为我们在一起只会个谈个的,你说你的李宁,我说我的阿玛尼,会很没意思的。’你看,她连非礼都不愿叫我了。或者在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,她对我说‘非礼,当初我就是觉得找一个穷一点的男朋试一下,所以才和你交往,但是我发现我们不合适。’我相信,在我们“试一下”的这段时间,我连她手都没牵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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