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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易一路走,不时的抬头看看太阳的方向,他要根据太阳的方向和松树针叶茂密程度来辨别方向一路往南。
刘易已经逃窜了一夜外加一个上午,口干舌燥,沿着一条小溪走的时候,刘易不时的看到有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的小动物,空气中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酒香。
闻到酒香,刘易咽了一口唾沫,他现在渴的很,把一个灰色皮毛的野兔扒皮抽筋,刘易在十来米外找到了一条巴掌宽的小水沟,水很清澈,在这条小水沟里把兔子洗干净。
做好这一切后,刘易找来了一些干燥的枯枝,点燃,单手架着霸王枪,不断的转动,当野兔烤的金黄滴油的时候,刘易把野兔的腿撕了下来。
“我呸!真他娘的难吃!”
没有盐,没有调料,光这样烤的兔子,真的很难吃,再难吃也得吃,经过改造的身体,对食物的需求量很大,如果不吃的话,难保不会体力不济。
“这附近应该有人,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浓郁的酒香?等下找找看,说不定是深山里有人家,如果有人家那就好办了,找到出山的路还是很容易的。”
尝了一下,上游小水沟里的水很好喝,刘易趴在小水沟里,咕咚咕咚的灌了一气,肚子很涨。
刘易一口气灌了有好几斤的水,在弥漫酒香的地方,刘易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,只是觉得这溪水真的很好喝,等刘易走出几米远的时候,刘易打了一个饱嗝,嘴中满是酒香,刘易才明白了,他喝的压根不是什么水,而是酒水,想明白这一点后,刘易勉强爬上了一颗大树,爬在树杈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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