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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明帝太和三年(戊申,公元229年),元城哀王曹礼去世。(本章节由网网友上传)六月,癸卯(二十一日),繁阳王曹穆去世。戊申(二十六日),魏明帝追尊曹氏高祖汉大长秋曹腾为高皇帝,夫人吴氏为高皇后。(不容易,中国终于出了个太监皇帝)
秋季,七月,明帝颁布诏书说:“古礼规定,王后没有儿子时,遴选庶子继承大宗,就应当继承正统而奉公义,怎么能再主个人亲情!汉宣帝继承昭帝的帝位,追加生父皇号;哀帝以封国国君身分即位,而董宏等竟然引用灭亡的秦国为例,迷惑当时朝廷,既尊称生父为恭皇,在京城建立祭庙,又宠用藩国妃妾,使她和长信宫的太皇太后并相比同。在朝廷前殿叙论亲疏远近,**同时并立四位太后,超越身分,毫无节制,人神都不保佑,而非难归罪于忠正规劝的师丹,这样就招致了丁太后、傅太后墓被王莽发掘的祸事。自此以后,继位君王接连效法。从前鲁文公违反傺祀礼议,这种逆祀之罪是由于夏父胡言诱惑;宋文公厚葬过度,大臣华元受到指责。现在我下令公、卿、主官,深刻地以前代所行之事为戒,皇室后裔中万一有由诸侯身分继承帝位的,就应当明白入嗣继承的大义。有谁胆敢用佞邪之词诱惑庚媚当时君主,图为已死的父母建立非正统尊号,干犯正统,称已死的父亲为皇,称已死的母亲为后,那么你们这些国家重臣,要对那些佞臣诛杀不赦。这份诏书要用金写在简册上,藏在宗庙之中,载入国家法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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