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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谁?”老五急问。
“刘畅!”甜瓜的语调缓慢,语气感慨。
大厅立马静了下来,大家在用眼神交流。
流动的目光,静寂的大厅,让人倍感压抑。
刘畅究竟是何许人物,竟让站帮一班弟兄为之如此?
此人,女性,青春,美丽,动人,最大的特点是让人过目不忘。
忘记一个人容易,忘记一个有特点的人难,忘记一个有特点的女人是难上加难。
而刘畅那个女人,不仅有特点,还有着艳丽的容颜,火辣的身材。
这样的女人谁会忘记?
记住一个人,最先记住的是他的与众不同。
同样的衣服穿在不同的人身上是不一样的。
的确,刘畅让人难以忘记,因为她的眼睛能让人神魂颠倒,意乱情迷。
迷惑一个人,有多种方式,最直接最有效的就是让他动情。
情愫一开,谁能从容?
容易动情的人,绝对不会专情。
情比之下,刘畅极难动情,却很容易让别人情动。
动一下她那双泛着淡蓝色光波的大眼睛,你就会浑身发酥。
酥麻的如此之快,不是因为你贱,是因为她的眼睛实在太迷人,淡蓝色眼眸就像初春的海水一般深邃,又如深秋的天空一样空明,长长的睫毛,翘翘的眼角,眯起来,那份柔媚不是用语言可以形容的。
“她也算高手?”老五瞅瞅门口,低头嘟囔,“她……她……唉!”
“听我说完,你就知道她是不是高手了!”甜瓜苦苦的说道,“二哥去了富豪大酒店找孟瘸子,不是要对他怎样,而是要他交出他的侄子孟凡臣!大家都知道孟瘸子膝下无子,只有一个女儿,孟凡臣就形同他的亲子,比亲儿子都亲,因为孟凡臣的父亲,也就是孟瘸子的大哥,是替孟瘸子挨了一枪才挂的,那年孟凡臣才六岁!孟瘸子对他那个侄子不仅宠爱有加,而且言听计从。而正因如此,孟凡臣狐假虎威,仗着孟瘸子撑腰,在外面欺男霸女,无恶不作,也正是他用高价雇佣了快刀王去对付马家兄弟的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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