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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邦沛县时, 常常自诩无赖,并深以为荣。
脸皮东西嘛,将它看得重, 那便要紧,甚至能活生生压人, 可若将它看得轻, 那纯粹就只是一层皮而已, 丢了也就丢了。
就因为够不要脸、能豁的去, 他沛县少占人便宜, 旁人或者讥诮或者愤愤不平,他都全然不曾放心上, 笑嘻嘻的看对方跳脚, 得意之余, 又觉乐其。
那时候刘邦还很年轻,不知道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经暗标注好了价格。
当他满心愤怒, 第三次爬上刘盈马车, 又第三次被刘盈踹下去的时候, 他终于领悟到从那些被自己恶心的人心里边究竟是什么感觉了——遇见一个极品无赖, 真踏马比吃了三斤热翔还要恶心!
那是乃公的儿子啊!
亲生的、如假包换的儿子!
就么一次一次的把亲生父亲踹下马车!
只为了减轻马车的重量,能够让他跑掉!
为什么不踹吕释之?!
个有人性的畜生,吕雉那娘儿到底是怎么教导他的?!
刘盈那一脚用了十成十的力气,劲儿实不小,刘邦半空滑翔了一段距离, 重重摔地上,激起一阵尘土飞扬。
“咳咳咳!”
刘邦剧烈的咳嗽几声,隐隐喉头感知到了几分腥甜,两手的抓一把草, 连骂了数句干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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