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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个野孩子, 十岁以前, 我一直在京城北郊的破庙里住着,和一群流浪汉一起讨生活。流浪汉里没有好人, 他们坑蒙拐骗,奸狡滑稽,他们为了一个没有变馊的馒头挥拳相向,也可以为了一个略微体面的女人顺从服帖,伏低做小。当然,目的无他, 只是为了睡那个女人一觉。是的,只是这样。
看北城的那个青楼前任红牌,月弯, 男人们看她的眼神恨不能拨透了人家身上的衣裳, 我略微扫了一眼, 庸脂俗粉、俗不可耐。
我不欣赏那个女人,男人们便嘲笑我,“你小子,不懂这种女人的妙处......”
我懒得与这群懒汉辩驳,他们如今都被贫困与饥饿压迫得面目全非, 汉子们正当壮年, 却无家无业, 唯有似野狗一样讨生活。这样的日子常年以往,早已教人辨不清他们过去曾经都是我大项朝战争里的英雄。
他们说我是被人遗弃的,就遗弃在军帐外头, 没人知道我母亲是谁,但军营无女人,想深了,唯有军营外头那便宜的一条花街了。我不愿意想深,我宁愿当作自己是孤儿,无父无母,无亲无故,若是我母亲是外头某个可怜的花姐,我父亲是军营中某个下等兵士,这样的人生,教我更难受。
春秋又过一度,我十二岁的时候,殷庭的大将军崔纲走马归来,那一日,金陵城内外结彩张灯,四方的姑娘小子们都往城里跑,也包括我们这里的一群懒汉们。他们说:“崔纲征战南疆,整整七年,斩南疆叛将首级,逼对方献上白旗,时隔七年,今日荣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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