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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守法,一个普通的农民儿子。来自河北廊坊的一个普通战士。
与很多进入朝鲜战场的年轻战士一样,其实他是来自于国民党一支投降的军队,当年在国民党将领李灵甫手中当过勤务兵,不到十五岁的年纪只知道屁颠屁颠地跟着敌人一个团长到处乱跑。
那时,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打仗,他打兵其实也不自愿的,他本来也不过是在徐州要点饭而已,有时干点搬运工的活让自己能够在这个吃人的社会艰难的活下去。
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捉壮丁行动让他失去了自由,看着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,但是由于为了生存他自小就练出来一副强健的体魄,所以最后他被敌人一眼看中,四五个敌人抓着他就穿上了国民党的军装。
稀里糊涂孔守法就当上了兵,然后还被一个敌人的军官看中,看他眉清目秀又灵动,于是就让他担任了团长的勤务兵。
每天陪着团长在一起,多少孔守法也见了世面,整天整夜帮团长家里干活,甚至连团长媳妇的内裤也洗过,然后还陪着团长到外面歌舞升平,到青楼里面玩小姐,到酒楼里去吃大餐。到这个时候,孔守法也突然感觉到好像自己过去的十四五年白活了,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?而这些国民党的军官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似的。
后来,战争出现了,他脑袋发蒙地跟着部队走上了前线,他虽然对军事一窍不通,可是当看到团长脸上越来越沮丧表情的时候,他就很明白地知道战事的不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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